古丈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增殖放流修复受损生态 “损害担责”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2026-09-03 09:25:30          来源:古丈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 编辑:向芝琴 |          浏览量:4247

古丈融媒9月3日讯(通讯员 向波)9月2日,古丈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在断龙山镇白溪关电站坝下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增殖放流活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义务人彭某某将自愿购买的鲤鱼、鲫鱼等鱼苗共15000尾投放入河中,以实际行动对此前破坏的水域生态环境进行了替代性修复。

据悉,当事人彭某某,于2026年7月25日晚在断龙山镇白溪关电站下游水域使用电鱼工具非法捕捞,被古丈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法立案查处。彭某某的非法捕捞行为,破坏了当地的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依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除对其进行处罚外,当事人还应承担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修复赔偿责任。经过协商,当事人认识到错误并主动要求进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据统计,2026年以来,古丈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共办理涉及水利、渔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5件,违法当事人通过增殖放流修复受损生态环境的方式,先后主动购买鱼苗共80000余尾在自然水域人工增殖放流。下一步,古丈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将持续加强打击河道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同时将以增殖放流作为生态环境损害替代性修复的重要举措,以“执法惩戒+生态修复”相结合的方式,让违法人员主动进行生态修复,为筑牢县域生态环境安全屏障提供坚实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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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古丈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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